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和政策供给,全力服务春季农业生产,为全年粮食丰收和农业稳产打下坚实基础。
聚焦财政保障,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一是强化财政保障。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统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上级转移支付支持“三农”项目,2026年年初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4.7亿元,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助力乡村振兴。二是加力对上争取。充分发挥财政牵头抓总作用,配合行业部门谋划申报项目,一季度争取到位中央、省农业水利资金4.3亿元。三是落实稳产保供政策。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足额拨付市级配套资金,全面取消县(区)级配套;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生产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病虫害防控及基层农技推广等政策资金2.7亿元,确保春耕物资和技术服务到位。
聚焦科技赋能,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支持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预警,拨付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203.8万元,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二是保障安全度汛及受灾地区恢复生产,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130万元,帮助农户应对春季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及时下达水旱灾害防御相关资金2352万元,保障春季农业生产用水和防汛抗旱。三是针对小麦、水稻等主要作物实施统防统治,拨付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农作物重点病虫害防控资金271万元,确保春管措施落地见效。
聚焦产业带动,壮大农业特色产业。一是拨付市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13亿元,统筹2512万元专项支持“七个一”等农业特色产业项目,优先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二是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539万元,引导农户和经营主体购置先进适用农机装备,提升春季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三是下达省级统筹土地出让收入资金2526万元,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12个方向,全面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聚焦财金协同,破解农业融资难题。一是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改革,建立“保险端+政府+银行端”政保贷协调推进机制,1月份全市“政保贷”增速居全省首位,为乡村振兴提供有效资金支持。二是聚焦“一块姜、一片茶、一粒米”等“七个一”特色产业,开发地方特色险种,实现产业保险全覆盖。三是建立覆盖全市行政村的“乡村振兴保险(金融)服务窗口”,规范协保员培训,强化农险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种养殖业“应保尽保”。一季度,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保费规模达4038.13万元,累计为7952户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风险保障8.1亿元,其中地方特色险保费规模2572.57万元,全市总保费规模较上年同期增长22.66%,有力筑牢农业生产风险屏障。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协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财政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资金监管与绩效评价,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与金融协同支农作用,为全市春季农业生产和全年粮食丰收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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