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市财政局坚持以"统筹增效、精准滴灌、安全规范"为目标,聚焦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和美乡村等重点领域,持续创新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为全市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强劲财政动力。
一是强化资金统筹,构建多元投入新格局。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统筹政府债券、土地出让收入、上级转移支付等资金支持"三农"项目。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农林水支出23.98亿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10%,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2.11亿元助力乡村振兴。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均在规定时限内分配下达,全年共下达各级财政衔接资金3.09亿元,其中市级1.13亿元,在各级投入中占比最高,有力保障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聚焦产业发展,夯实农业生产根基。我市积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财政补助标准由2750元/亩提高至3000元/亩,累计到位中央、省、市资金8714万元,支持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3万亩。及时足额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43亿元、稻谷补贴4325万元,并对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实行现金直补,累计发放919万元,切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涉农企业扶持,每年优化调整市级现代农业涉企政策,"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市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1.2亿元。聚力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围绕园区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叠加投入,带动我市农业产业提质增效。2025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700万元,打造园区高地,推动产业集聚。
三是强化资金扶持,持续壮大集体经济。2025年,我市积极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1450万元,扶持29个村集体经济项目;市县自主投入2000万元,扶持40个村项目。资金重点投向特色种养、物业经营、居间服务等领域,有效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瓶颈,夯实村级自主发展根基。全年项目实施后,新增村集体经济收入147.52万元,带动农民增收233.8万元。同时,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重点放在支持产业发展上,每年投入1.6亿元以上,并逐年递增。
四是聚力"千万工程",绘就和美乡村新画卷。研究制定《2025年市财政支持山水铜韵和美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安排精品示范村、农村改厕、省级中心村等建设资金9700万元。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及时布置县区开展申报"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项目,择优选取义安区实施方案上报省厅,并成功入选2025年全国20个试点试验项目之一,获得中央财政支持2亿元,覆盖顺安镇、钟鸣镇2个乡镇10个行政村百余个自然村,惠及农村人口2.83万人。统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及市级配套,支持农业产业化、品牌培育及种质资源保护,助力打造"四宜四美"和美乡村。
五是加强财金协同联动,"农业保险+"护航特色农业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进"农业保险+"改革,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分险、增信、赋能作用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针对我市重点发展的一块姜、一片茶、一粒米等"七个一"特色农业产业,推动保险机构量身定制覆盖种养成本、目标价格、品质溯源等风险的综合保险方案,实现地方特色险重点农业产业发展领域全覆盖。目前,我市开展的地方特色保险11个,涵盖生姜、小龙虾、大口黑鲈等特色品种。2025年度,全市地方特色险保费规模4339.59万元,占比为35.69%,较上年度增长7.45%。
六是创新监管模式,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通过健全"旬调度、月统计、季分析"工作机制,联合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区农林水支出及重点项目预算执行实施常态化动态监管,并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等关键领域深化专项监督。2025年,高标准农田财会监督排查出的8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配套制定15项长效管控举措;乡镇财政资金专项整治累计排查问题188个,已完成整改162个,其余正在推进中。坚持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一体推进,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导向。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财政科学管理,强化资金统筹和绩效管理,健全多元投入机制,为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财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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