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2025〕28号
市各有关单位,县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5-2027年度铜陵市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经完成招标,中标企业共4家(企业名称及租赁车辆费用折扣标准等见附件1),服务期限为2年(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服务协议根据中标企业年度考核评价情况实行一年一签。为切实做好我市公务出行保障工作,现就2025-2027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我市机关、单位(以下简称用车单位)可以根据我市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规定,通过铜陵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租赁上述中标企业的车辆及服务,满足公务出行保障需要。
二、用车单位应通过规范程序,按照不高于中标企业承诺的费用折扣标准,遴选1家或多家中标企业,为本单位提供社会化租赁服务。用车单位必须与遴选的企业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与2025-2027年度铜陵市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的服务期限保持同步(即协议截止日期为2027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20日前,用车单位应完成企业遴选,并将服务协议(一式两份)报市市管中心备案。一县三区的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可以直接采用铜陵市2025-2027年度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招标结果,也可以结合本辖区实际、由县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部门另行招标确定,相应服务协议(一式两份)比照市级用车单位要求及时上报备案。
三、本次招标明确的车辆车型为轿车、商务车等9座(含)以下,9座以上的车辆由用车单位通过规范程序、自行选择有行业资质的企业提供。用车单位在租赁车辆时,可以指定车型,但不得指定品牌。除应对突发应急事件、自然灾害和其他重要公务,保留的车辆或其他保障方式无法解决公务出行、可以临时租赁越野车或其他社会化车辆、保障公务人员安全抵达现场开展工作外,其他公务出行应以国产车为主,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车辆和新能源车。用车单位租赁新能源车的订单数占全年总订单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0%。
四、用车单位应按照我市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价格标准(具体见附件2)支付相应费用,鼓励用车单位自行安排驾驶员提供驾驶服务。用车单位自行安排驾驶员的,车辆租赁费用按照车辆租赁费用标准每小时核减25元驾驶员劳务费、每日租(市内5小时至当日内及市外)核减200元驾驶员劳务费核算。用车单位在市内和市外公务用车产生的轮渡费用、驾驶员住宿费用(按照财政规定的标准为上限据实支付)、驾驶员出车任务当中的就餐费用(由用车单位解决,不便解决的按照中餐或晚餐各30元/人·次的标准)均由用车单位承担,并随包车费用一并据实结算。市内与市外区域的界定,依据我市《关于调整铜陵市市直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铜财行〔2015〕715号)要求执行。
五、用车单位租赁社会化车辆,一律通过铜陵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审批及结算,不得线下操作,并自觉接受市市管中心监督。每次租赁服务结束后,应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发现租赁企业存在服务、质量等问题,可向市市管中心投诉或举报(电话:0562-5880556)。
六、用车单位应对本单位公务租车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并按照厉行节约、从严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审核并控制公务出行车辆租赁需求。同时,要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度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切实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市直主管部门及县区机关事务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及本辖区机关单位车辆租赁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市管中心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线上检查,并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
附件:1.铜陵市2025-2027年铜陵市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企业名称及租赁车辆费用折扣标准
2.租车费用价格表
铜陵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1
铜陵市2025-2027年铜陵市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
租赁服务企业名称及租赁车辆费用折扣标准
供应商名称:安徽运泰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费用折扣标准:不高于80%
供应商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建设路167号
电话:13635627895 联系人:王海峰
供应商名称:铜陵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
费用折扣标准:不高于78%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天津路966号
电话:13955907738 联系人:王西红
供应商名称:铜陵市安捷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费用折扣标准:不高于81.9%
供应商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龙潭新村41栋17号商铺
电话:13856268817 联系人:张天明
供应商名称:安徽君安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费用折扣标准:不高于82%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北斗星城C13-1026号
电话:13605621891 联系人:李 磊
附件2
租车费用价格表
9座(含)以下车辆包车租赁服务(含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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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型 |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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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 (含SUV) |
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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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小时) |
公里段(公里) |
基础价格 |
超公里费 (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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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80 |
3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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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 |
120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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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当日内 |
16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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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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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里段(公里) |
基础价格 |
超公里费 (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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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公里/天 |
5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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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车 |
市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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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段(小时) |
公里段(公里) |
基础价格 |
超公里费 (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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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 |
80 |
350 |
2.5 |
|
|
4 |
5 |
12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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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当日内 |
160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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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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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里段(公里) |
基础价格 |
超公里费 (元/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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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公里/天 |
6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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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价格包含驾驶员费用,为除轮渡费用外其它所有的费用(包含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日常保养费、燃油费、充电费、维修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且均为含税价。 2.市外费用=基础价格×租赁天数+(行驶总公里-160公里×租赁天数)×超公里费。 3.市内与市外区域界定依据财政关于差旅管理的相关规定,市内为市域范围内(不含出差)的地区,市外为市域范围外或市域范围内视同出差的地区。 4.市内用车时间不足2小时(40公里)按市内(2小时至4小时)基础价格的70%结算。 5.市内(5小时至当日内)超8小时按20元/小时收取超时费,不足半小时按超时费标准半价计费,超时费上限为200元封顶,市外不再另收超时费。 6.新能源车型的费用标准按燃油车型费用标准的90%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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