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围绕“三个突出”落实惠企政策、促进提质增效、强化过程监管,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突出“三个率先”,落实政策功能。需求管理率先。率先建立采购需求标准体系,明确采购需求编制6个方面37项管理内容,实现有章可循。强化内部管控,重点审查合法合规落实采购政策,全年完成需求调查3.49亿元,促进采购工作提质增效。政策落实率先。率先出台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在采购文件中落实绿色采购各项政策,全年绿色采购金额近1亿元。履约验收率先。率先制定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根据项目特点采用一次性验收、分节点验收、分期验收方式,实现政府采购活动闭环管理,全市共有190余个项目在网上公布履约信息。
二是突出“三个提速”,提升采购效能。采购进度提速。年初按照9月底前全面完成采购计划的要求,倒排时间节点,实现政府采购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全市完成600余个项目采购,采购金额近8亿元,提前2个月完成年初计划任务。合同签订提速。专人全程跟踪合同签订,利用电子签章打破地域限制全面推行合同网签,提高签订效率。全年7个工作日内按期完成合同签订580余笔,较上年缩短2-3个工作日。预算执行提速。严格执行预付款制度,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付款,按季通报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督促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全市采购预算执行率达87%以上,执行率位居全省领先水平。
三是突出“三个严格”,落实监管职能。严格监督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制度,提出21条监督管理意见。全面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开展规范化专项提升活动,保障政府采购公平公正。严格文件审核。出台规范政府采购文件编制通知,修订采购文件范本3个。搭建审核专班,建立采购文件集中会审工作机制,审查采购文件85份,订正相关问题210余个,全面提升我市采购文件编制质量。严格违法查处。加大政府采购有违公平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全市共下发58份监督检查意见书、45份行政处理决定、3份行政处罚决定,有效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390号